上一页

波兰页岩气法律的最新进展 – 免税的机会!

March 26, 2014 PDF

多年的期望和延误之后,波兰政府最终大幅开放波兰的页岩气市场。不管是碰巧也罢还是有意为之,现在开放页岩气市场恰逢时宜。 欧盟国家,特别是东欧国家,需要快速获得替代天然气的能源来源以解除对俄罗斯的依赖。一个明显的替代来源是开发波兰的页岩气田。由于北美公司在页岩气开采及水力压裂技术方面经验尤为丰富及技术能力突出,他们会在波兰有众多的机遇。

背景

早在数年前波兰就发现页岩气田,据估计其储量为欧洲第三(仅次于挪威和荷兰)。但由于当时不存在特定的监管及法律体系以及对页岩气的不确定的税收制度,波兰没有对页岩气进行有规模的开采或钻探。2014年3月11日,波兰政府宣布其已通过法律草案设立了对页岩气开采优惠的税收制度并修订了波兰的地质及矿业法。虽然这些法律草案的最终版本由波兰议会讨论并颁布,它们规定了最终大致的法律及税收框架以鼓励页岩气的商业钻探及开发运营。

特许(租让)权授予过程进一步澄清

尤其重要的是,法律草案突破了原有的桎梏并且改变欧盟国家通常的安排,即“国有作业者”必须参与每个特许权。这些模式过去经常受到潜在投资者及能源公司的强烈批评,波兰政府显然已经注意了这些情况。相应地,根据这些法律草案,页岩气项目及运营不再要求必须有“国有企业”参与投资并且不会设立相应的国有企业。

另外,原先的法律对研究、勘察/勘探阶段及开采阶段分别需要单独的特许权。在新的法律草案中,投资者可以申请并获得单一综合的特许权(基于一个透明的投标过程)去从事所有的活动,这样就使得过程更加确定并且提高了效率。已经持有特许权的投资者有权基于目前的条件申请额外的特许权,并且也可以申请将其持有的特许权转换成一个综合的特许权。综合的特许权期限为10-30年,而目前的期限是3-50年。合资企业也可申请特许权。

环境方面的法规

新的法案规定只有在开始钻探前,才必须对页岩气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提交报告。而目前的规定是,在整个过程开始前就必须进行环境评估,也就是甚至在授予勘探特许权之前必须进行环境评估。新的法案在很大程度上不再要求去进行昂贵及经常不必要的环境评估,因为特许权人只需要集中在实际钻探的地区,而非整个特许区域。

同时,在2014年3月12日,欧洲议会通过对环境影响评估程序法案的修改。删除了要求在勘察阶段进行全面环境影响评估的要求。但是,环境评估增加了特定新的程序(包括水污染对健康风险的评估、水和土壤的用途、地下水的质量及再生能力)。一旦这些修改开始生效,波兰政府需要将这些修改加入其监管体系内。

税收

法律草案最引人注目的修改是对天然气开采活动适用优惠的税收制度。波兰总理宣布页岩气开采在2020年以前都无需缴纳任何特别税,以鼓励和加强对页岩气的尽快勘探及开发。

在2020年后,页岩气的开采将在两个层面上进行征税。首先,投资者需按开采的每立方天然气价值的1.5%(如是页岩油,适用3%)缴纳特许权使用费,使用费的缴纳不考虑开采的成本。另外,投资者还需按特定油气田产生的净利润的0-25%缴纳 “油气税。”并且参与页岩气开采活动的公司还需缴纳一般所得税。但是,最重要的是,波兰政府也宣布会限制投资者累计的税负不会超过开采公司40% 的收入

Richard A. Walawender (电话:001+313.497.7628)
Aleksander Deptuła